我司对轮胎式吊钩起重机的安全办理的建议
1、每台起重机有必要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外起重量的标牌。
2、工作中,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。
3、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操作起重机。
4、操作中有必要精力会集;不许谈话、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。
5、车上要清洁干净;不许乱放设备、东西、易燃品、易爆品、和危险品。
6、一般情况下,起重机不允许超负荷运用,在特别情况下,经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研讨确认后,才允许运用。但超负荷量不能过大,而且也不能经常这样运用。
7、下列情况不许起吊:捆绑不牢;物件超负荷;信号不明;斜拉;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;被吊物件上有人;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、易爆品和危险品;过满的液体物品;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运用要求,升降组织有故障。
8、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,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,有必要离底面2m以上,如需要越过障碍物时,须超过障碍物0.5m高。
9、对吊运小于额外起重量50%的物件,允许两个组织一起动作;吊大于额外起重量50%的物件,则只可以一个组织动作。
10、具有主、副钩的桥式起重机,不要一起上升或下降主、副钩(特别例外)。